各二级学院: 根据《肇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困难程度测评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目前学生资助工作的实际情况,对2012-2013学年度的困难生身份认定及其困难程度测评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流程 本学年度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按照困难生认定办法,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三天后将无异议者通过困难生申报管理系统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由资助中心汇总并进行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学年度的困难学生(详细流程按照学生手册中的困难生认定及测评办法实施)。 二、提交材料 1.学生个人申请书(手写版800字左右)1份;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1份; 3.《肇庆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复印件1份。 所有资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在10月19日前提交到学校资助中心。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尽量将困难生比例控制在20%左右。学校复核期间,将着重于比例过高的学院,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属申请人责任的,取消其资格,全校通报并取消其在校期间内评优评先及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资格;属测评认定人员责任的,取消其认定成员资格,并给与纪律处分。 2.各二级学院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师生清楚学校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是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帮扶政策,让真正有困难的学生得到帮扶,确保他们能顺利完成学习,体现教育公平原则。 附件:肇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参考标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10月8日 |